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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

时间:2019-12-02 20:46来源:未知 作者:fjkj 点击: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 理改革以及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网上办事缴费机制的任务要求,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 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 

理改革以及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网上办事缴费机制的任务要求, 

适应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按照省级统筹 

规划、分步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制定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 

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作以下政策 

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一)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 

财政部制发《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 

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 号),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 

遵循全国统一的项目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和缴款渠道(即“两码 

一渠道”),推进地方非税收缴电子化系统统建统管和集中部署。 

(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财政部制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 

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 

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 号)《财政部关于统一 

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 

72号)等文件,全面部署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明确了财 

政电子票据基本概念、管理流程和数据标准,要求充分运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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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和信息网络技术,依托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电子 

票据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化管理。 

(三)完善网上办事缴费机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推 

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马上就办”掌上便民服 

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77号)提出,要建立完善 

网上办事缴费机制,支持申请人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方 

式,缴纳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涉及的费用。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特别是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新发展理念, 

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数字福建”建设战略和“互 

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全面落实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 

改革、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及省政府关于完善网上办事缴费 

机制的工作任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遵循财政部统一 

规划和标准规范,依托数字福建建设优势,构建基于互联网全省 

大集中部署的福建省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实现非 

税收入收缴、清分、退付以及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 

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电子化控管,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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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更加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 

理体系,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效能。 

(二)改革原则 

完善系统,确保安全;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统建统管,统 

一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 

(三)改革内容 

1.系统一体化升级改造 

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改 

造和一体化整合,升级为基于互联网全省大集中部署的“福建省 

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票据系统”), 

统一软件入口、数据库、权限管理和控制逻辑,实现级次清晰的 

非税收入收取、清分、缴库、退付和财政电子票据全生命周期的 

集成式管理,并在全省逐步推广覆盖。 

2.统一非税收入收缴“两码一渠道” 

使用全国统一的执收项目识别码和缴款识别码收缴非税收 

入,接入全国统一缴款渠道,实现非税收入收缴订单式管理,支 

持跨省跨区域通缴,规范收入收缴方式,全面实行电子缴库。 

3.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 

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基本概念和统一样式,财政电子票据是指 

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非税收入或者从事 

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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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其基本特征是以数字信 

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 

传输流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载体进行存储保管。 

财政电子票据主要依托非税票据系统进行管理,财政部门通 

过非税票据系统生成财政电子票据模板文件,发放财政电子票据; 

用票单位通过非税票据系统开具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网络进行传 

输;缴款人通过告知单、短信、邮件、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获取 

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真伪;用票单位和缴款人使用真实有效的财 

政电子票据进行入账处理;开具完成后的财政电子票据分别由财 

政部门、用票单位和缴款人进行归档保存。 

财政电子票据推广期间,现有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并行运用 

和统一管理,直至电子票据全范围覆盖。 

4.完善网上办事缴费机制 

进一步拓展收缴渠道,实现通过第三方支付、自助智能终端、 

手机银行、企业网银等多渠道缴交非税收入,满足执收单位多样 

化收缴场景和缴款人便利化缴款需求。建设福建省非税收入和财 

政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向公众提供财政电子票据查验下载等服务, 

建立健全财政票据信息社会化运用机制。 

(四)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电 

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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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年 9月上旬)为开发测试阶段,主体系统和第一批代 

收银行基本具备投产条件;第二阶段为试点运行阶段(2019 年 

9-10月),在部分省级单位开展试点,代收银行分两批完成投产 

上线;第三阶段为省级推广阶段(2019 年 11 月起),开始在省 

级单位推广实施;第四阶段为全省推广阶段,2020年年初,市县 

级应启动改革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开展全省非税收入收缴 

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五)工作要求 

从强化组织实施、做好新旧系统业务并行衔接、做好培训宣 

传、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以及厦门市改革工作等五个方面对各级财 

政、代收银行、执收用票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作出周密部署, 

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分步分级完成改革实施。 

(责任编辑:fj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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