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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明溪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明溪县财政局

时间:2020-04-18 12:26来源:未知 作者:fjkj 点击:
2020明溪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明溪县财政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福建省会计专

2020明溪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明溪县财政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19〕1号)和《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闽财会〔2019〕5号)的规定,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县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形式和内容

  登录“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s://www.kjjxjy.com/index)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四、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必须在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网络考试,否则视同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不予登记,当年所取得的学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大力支持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保证学习效果,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2、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请及时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120.35.30.197/fjkj/portalWeb/toindex),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信息证明资料,完成注册登记并提交。

  3、2019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4、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会计股,咨询电话0598-2862831。


  明溪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fj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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